寫這篇,是想記錄一下從翻開盜墓筆記第一頁,到寫出盜墓CP十首填詞的現在。
那天看到三叔在WB上說他撐不住了。
然後,很多人的世界也跟著崩潰了。
有人很激動的說,他覺得遭到背叛。
有人很傷感的說,這下瓶邪是真的BE了。
也有人說,盜筆裡的種種基情,於此畫下句點,沒有終極他也什麼都不要了。
看著,我心如止水平靜。
不曉得要跟著群眾情緒起舞,還是平靜地繼續寫歌詞,或打稿不知道會不會出現的瓶邪、黑花或花邪的故事。
我買過的書裡,有部叫鏡之國的小說,作者梅林‧W可能太忙或者在取材,距上一本出版到現在,八年有了。
我還是很耐心的等著,偶爾想起來的時候去網路書店搜尋出版了沒有,就只是希望有一天能再看見威諾和艾爾以及其他角色在鏡之國的冒險故事。
想知道別人筆下的故事接著要怎麼走,怎麼的天馬行空。
不管是看著故事成長,還是自己追了這部小說至今的耐性和愛。
是一種寬容吧。
三叔也許是暫時休息,也許是就這麼拋棄。
他並不會因為寫出了盜墓筆記,就不見了他原本的「自己」。
說書人一樣是人,並不會因為成名後就變成神。(是說這境界也跨太大……
是人就有七情六慾,愛恨情仇,和所有那些我們能想到的性格。
而同人這回事,就換成是我─或者我們─在接近原著的設定下,或在架空的世界裡敘述他們的種種互動和接續的故事。
有些人說,我不就是想知道終極是什麼嗎,三胖子就不寫下去!
看過有人寫是盤古開天的混沌。
也看過有人寫是蟲洞。
或是一個知道了就毀天滅地的秘密。
對我來說,是什麼,並不那麼重要。
對我來說,重要的是,有些秘密終歸只能是秘密,不動如山的沉默。
有些人為了這些秘密守口如瓶,付出了無法想像的代價,像張起靈,他的淡漠和無語,是看透了世間一切?還是認為命運如此,已該屈服?
有些人,像吳邪,他就想追根究柢,就像撥開張起靈身邊的重重迷霧,就想知道那個被眾手遮天的「秘密」是什麼。
而他一樣付出了代價。
是他曾有的天真無邪,還是他那股子不要命的狠勁?
都有吧。一如想知道答案的我們,死命的扒住任何一線希望,任何可能「是」的答案。
與其說我看盜墓筆記是小說,不如說是看三叔筆下紀錄的人生。
是他的,是別人的。
是吳邪的小日子,是張起靈悄聲的消失。
是潘子的忠心英勇,是胖子的貧嘴義氣。
是小花看盡人生百態卻仍戲說一世,是黑瞎子從沒脫下墨鏡後的真實。
是吳三省和解連環的半生糾纏,曲終人卻不還。
也是阿寧的荼糜開盡至糜無。
當初我是很認真地想把這當成一部正常小說來看待,不摻入任何BL的遐想。
到考大學的時候暫時放下小說,到去年開始重回BL的腐氣場,才知道盜墓的BL無遠弗屆,撩撥少女春心滿溢。
不得不提一下,同人世界和腐女的BL曾在我最難熬的時間給了最實質的陪伴和鼓勵,提筆一路塗塗寫寫到現在,不是我說想走就能轉身離開的。
儘管寫的氣餒,寫的默默無名,依舊想這麼下去,為自己在二次元的世界留個能喘息的空間,當在三次元覺得碰壁沮喪的時候,能躲進這個小地方歡唱著歌,編織著一些不一樣的夢。
直到最近填出這十首歌的詞。
有人願意唱,有人跟我說寫得很好。
我圖的不是什麼出名或有粉絲,我只是想填補一些在現實中讓我窒礙難行的遺憾。
我討厭和人相處,可我也最喜歡交朋友。
有一度甚至極度排斥三次元生物,情感逐漸乾涸死去,然後在某天意識到不能一直這樣下去。
從以前很萌的火影鼬鳴再寫起,還有蠍迪,也有祭鳴。
到現在的盜墓,小哥和天真,黑蝦和小花,和小花與小邪。
然後慢慢找回自己,那個在文字裡快樂翻滾的我。
我說不出「是盜墓筆記或什麼什麼拉了我一把」這種矯情話,但很多我曾經想說、曾經必須面對的東西,就這麼在三叔的一字一句中出現。
從一開始吳邪的渾渾噩噩,到有點懂事的成熟。
從一開始鐵三角就是很好的哥兒們。
從那驚天動地的離別後。
三叔,謝謝你給了這麼精采的故事。
儘管結局的那本我很快地翻完了只想知道最後長怎樣。
三叔,對不起,原來我們的期盼也是種壓力。
時間會帶去一切,你可以選擇面對,也可以選擇就這麼擺著發臭發爛。
你有選擇的權利,因為我們不是你,不能為你做出最好的決定。
而最後我只想說,同人文和同人歌曲什麼的,就當作是生命的紀錄或印記。
本來就沒有誰能完全的了解另一個人,或者揣度。
能做的只有理解,和設身處地的著想,但畢竟不是對方,不會一模一樣。
所以以原著風出發的同人小說,我會鼓掌叫好,為作者喝采。
即使不是,也欣賞作者的創意。
那麼,經典原句翻寫─「用我一生,換你十年天真無邪。」
用我十首盜墓同人填詞,換暫時消失不見。
小哥,吳邪,小花,黑瞎子,等我出關後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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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後面:
一直看到有人轉貼三叔WB上那些出軌、精神分裂的訊息。
該怎麼說?
關心也是適度的。
一個人的人格和他寫出來的作品要一碼歸一碼的說。
認為三叔人渣、無恥的言論,該說是「關心」這個作者嗎?還是單純不齒這樣的行為?
如果覺得不齒,是不是可以不要追蹤最新訊息?
如果是關心,那麼全天下劈腿有理的人是否也要遭到一樣的撻伐?
而今只不過因為,他是「寫出盜墓筆記的南派三叔」,而獲得大家慧眼青睞。
前面說過的,「作者一樣是人」,那麼,「是人就會犯錯」。
曾經聽過很有趣的結論,「誰讓他是公眾人物?」
上述很容易導向另一個結論,「身為公眾人物就該謹言慎行。」
他除了是公眾人物,但他也是他自己。
他有原本的生活,他有原本人生的步調。
原本並不會因為成了名就打亂這些節奏。
接著有粉絲關注,有媒體報導,有狗仔跟著找消息。
只要標題夠驚人,一條臭水溝都可以隔夜翻身成前往異世界的入口。(?)
最後的最後,我只想說。
三叔,我或者我們不是你,你必須為你的人生負責。
為你的決定扛起責任,然後可能為一時的魯莽付出代價。
多大多小,那都是你的問題了。
我不攪和批評。
而我也沒有立場批評你在人生中的決定。
因為,我只是個局外人,只是個愛上盜墓筆記的粉絲。
我自重的成為你人生中不會有交集的陌生人,適度的關注出現在書目上你的名。
更因為我終究不是你的誰。不是你的老婆不是你的家人。
我只是遺憾,廣大世界裡渺小的我們,犯了身為人的錯,受了口誅筆伐的罪。
我遺憾我們只是人,不是神。
向盜墓筆記致敬,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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