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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大約是幾個星期前,我意識到一個連我自己都覺得可怕的事實。

我,和你都很虛偽。
虛偽到某種很難想像的地步。

去年,剛離你很遠,而我和你也確實分開了。
我告訴自己,三年後我會忘了你。
因為我還愛你。

然而隨著時間的過去,我漸漸地冷淡了。
有時冷淡的連旁人都想躲避我,除了自己的主動逃離。
我發現,其實說愛你只是個藉口,想要掩蓋早已不愛你的理由。

那麼是真的愛呢,還是不愛了?
究竟是想忘,卻又捨不得忘記嗎?

想起你曾在電話裡說,你改變很多。
我只是不以為意地回你「本人我看起來沒什麼變」。
擺明了是自欺欺人。
我果然很虛偽呢。


至於你,也是。

若你已不再對我有感情,請不要以「I loved you」來揭開我的傷疤。
可能,在還沒完全忘記的時候,心頭仍會隱隱作痛。
只是慢慢地,這句話不過是可有可無的廢話。
或許是因為,我連悲傷的知覺都不會有。

最少,我相信先前帶給你一些傷害,至今你仍無法忘懷。
我衷心地向你道歉,這是我「有心無意」的過失。
那麼也希望不要給你麻煩,讓你在分離之後繼續困擾。

時間流水一般的,飛逝而過。
之後的之後。
我不知道該不該愛,也不知道該不該忘。
相隔遙遠已經成了事實。
你的一切,僅只是別人口中的蜚言蜚語,我總是從其他地方聽見你過的好。
所以,無關了。
間接得知會使我不愉快,雖然這舉動很小心眼。
而且依我被動的個性,我也不會主動打電話給你吧?
對不起,但我已是這樣的人了。

太虛偽了我。
連我掩面的落淚都有殘忍的微笑。
沒錯,虛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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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